希腊企业高管及投资者的 B.3 类居留许可希腊法律允许第三国公民以企业高管身份在希腊获得居留许可。该许可(“B.3 类”)适用于在希腊合法运营的公司中担任董事会成员、经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人员。居留许可的发放由移民与庇护部作出决定,并依据发展与投资部的建议,旨在支持重要的商业和投资举措。 该许可适用于多种情形,其中包括:持有希腊公司至少 33% 股权、且公司自有资本不少于 500,000 欧元的投资者;以及在希腊受监管市场上市的公司中,持有相同参与比例的股东。此外,该许可还涵盖在资产规模或年营业额超过 4,000,000 欧元的企业中,担任董事会成员、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第三国公民,即使其不因该职位获得报酬亦可适用。 该类居留许可面向希望将其职业活动与在希腊长期居留相结合的高级管理人员。它尤其适合在希腊扩展业务的企业家、在当地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国际公司,以及积极参与希腊企业管理的股东。 该居留许可标注为“B.3 投资活动居留许可”,并在备注中注明持有人的职业身份。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工具,有助于高责任职位人员在希腊的稳定居留,并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本事务所负责办理企业高管居留许可的全部申请流程,并可提供希腊语、英语及俄语的全面指导。凭借多年在移民及企业支持领域的经验,我们在每一个阶段为您提供专业支持,从材料准备到最终批准,全程陪伴。 Ba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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